1 概述
1.1 定义
跑步机(treadmill)是指具有单方向运动表面,在该运动面上可进行漫步或跑步,脚可以自由地离开运动表面的健身器材。
1.2 版本
跑步机最新版欧盟标准 EN 957-6:2010(以下简称“10版”)《Stationary training equipment Part 6: Treadmills, additional specific safety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2011年6月开始实施,取代旧版标准EN 957-6:2001(以下简称“01版”)。
欧盟CE认证所制定的跑步机EN 957-6标准最为完整且严谨,所以跑步机国际标准ISO 20957-6:2005标准就是采用的欧盟CE标准。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由于技术内容的变动,10版删除了两个01版曾引用的标准“ISO 9838 高山滑雪装置 滑雪板底板试验”、“EN 292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2 具体技术内容变动
2.1 定义
10版将01版中“跑步表面”的定义改为“跑步表面的长度”,这样更为明确,长度“l”的具体定义的跑步机图例也改动得更为清晰明确。
10版还新增了8个定义:前把手、侧扶手、脚踏栏杆、紧急跳离、心率控制模式、显示器、防护罩、可折叠跑步机,更加有助于理解后文的标准条款。
2.2 传动件和转动件
所有运转条件下跑步表面边缘与后滚筒护罩的距离01版只有下限的要求,应不小于
2.3 安全停止
01版的“紧急停止”(Emergency stop)在10版中变更为“安全停止”(Safety stop),从标题就强调了需要“安全”的停止,而不是为了“停止”而紧急停止。
10版新增了安全停止开关安装位置的要求,应位于使用者前方对应于跑步表面中心线±
10版明确了安全停止的执行应使得电机和扬升系统的主电源切断而不是仅依赖任何软件功能。
10版明确了操作开关的黄色背景应比操作开关本身至少大于
10版为避免拉线式的安全停止操作开关跟跑步机一端的连接过于牢固,不易松脱,而跟使用者连接的一端容易释放松脱,导致遇到紧急事故时安全停止失效,新增了操作开关的试验,以确保从跑步机上释放的力不大于从使用者身上释放力的50%。
10版新要求操作开关的拉线的松脱释放长度不应超过跑步表面的长度l的70%,这样避免了由于拉线过长,当使用者从跑步机后端滑倒或跌落时安全停止失效。
2.4 扶手
01版中“侧扶手/前把手”在10版中直接改为“扶手”,在10版中单独只提供前扶手将不被允许,只接受“两侧扶手”和“两侧扶手及前把手的组合”。
10版中新增了侧扶手的高度要求,在所有倾斜位置从两侧扶手的最高点(不是中心线)到跑步表面的垂直距离只能在
两侧扶手的最大间距依旧为
10版引入了前把手最小可握持长度的概念,来替换01版中的前把手的最小宽度,具体的数值要求也有变动,01版只要求了前把手最小宽度要求为跑步表面的宽度+
2.5 脚踏栏杆
01版的“脚踏平台”变为10版的“脚踏栏杆”,这样使得定义的更为形象、确切,10版脚踏栏杆的长度要求降低为只要大于跑步表面长度l的70%,而01版的要求是脚踏平台应与跑步表面的长度相同。
防滑表面的长度由01版的至少为
2.6 跑步表面
跑步表面的安全要求为10版新增加的内容,不适用于普通的家用H类跑步机,仅适用于S类和I类的跑步机。主要内容为:跑步表面应使用对比色永久标注以判断跑步带是运动还是静止的,此标志的尺寸介于
2.7 加速度
10版全新增加了检测跑步机跑步表面的初始速度和加速度的内容,要求跑步表面的初始速度不应超过
2.8 心率控制模式
心率控制模式是近年来刚出现在跑步机上应用的一种控制技术,10版新增加了此项安全要求,主要内容为:心率系统的正常功能应在显示器上标明。心率信号丧失后应使得原速度至多保持60s后,立即降低至最低速度,速度降低应至少为20s降低
目前大部分跑步机无心率控制模式,本项要求可不适用。
2.9 可折叠式跑步机
本项要求也是10版全新增加的内容:
可折叠式跑步机应装备一套安全锁紧系统,能够使得跑步表面和两侧扶手保持在折叠位置;
可折叠部分在被锁紧前,不应有一个稳定平衡位置;
最大的竖直操纵力不应超过150N;
如果存在如压缩气缸一般的储能系统,那么在折叠或包装状态时,应安装避免无意释放能量的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