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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2011/65/EU)指令限制物质清单
青岛欧科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8/27

 201312日起,电气和电子部件起主要功能的玩具出口欧盟须符合RoHS 2.0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而电气和电子部件 起辅助或次要功能的玩具(如推拉玩具的电动唱歌功能)2019722日须开始符合RoHS 2.0的相关要求。

  按照欧盟方面的相关定义,玩具中的电子电气(E&E设备)指的是依靠(depend)电流或电磁场使产品保持正常工作的设备。在RoHS2.0指令中,对上述所说的依靠(depend)”做了最新定义即需要电流或电磁场以至少满足一项预定功能的实现。此外,RoHS2.0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认证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认证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201564日,欧盟CE认证发布指令(EU) 2015/8632011/65/EU(RoHS 2.0进行修订,将四种邻苯二甲酸盐列入到限制物质清单中。本次修订的生效日期是2019722日。 以下为摘要信息:

新限制物质清单

化学物质

限值

0.1 %

0.1 %

0.01 %

六价铬

0.1 %

多溴化联苯(PBB

0.1 %

多溴联苯醚(PBDE

0.1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

0.1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

备注:

  1. 2021722日起,DEHPBBPDBPDIBP的限值要求适用于所有医疗设备以及监控设备。
  2. DEHPBBPDBP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适用于在2019722日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电缆或者用于电子电气设备(EEE)的维修、重复使用及功能性更新亦或是性能升级改造的备用零配件,同时并不适用于在2021722日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

DEHPBBP DBP的限值要求并不适用于那些已经受到欧盟法规No 1907/2006 REACH)附录XVII条目51中对DEHPBBPDBP相关限制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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