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发布多项新的新方法指令
2014年3月29日,欧盟CE认证在官方公告上陆续发布多项新的指令,以替换原有新方法指令。本次发布的新指令并无技术内容的修改。新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应在2016年4月19日之前将指令转化为最新法令,并于2016年4月20日开始正式执行。
欧盟CE认证新指令是由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理事会经过与欧洲议会协商后批准发布的一种用于协调各成员国国内法的法律形式,旨在使各成员国的技术法观趋于一致。在新方法指令中只规定产品投放市场前所应达到的卫生和安全的基本要求。基本要求规定了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须达到的基本要素,特别是保护用户(如消费者)的卫生和安全,有时涉及财产或环境保护等其他方面。新方法指令是完全协调指令,各成员国必须用CE认证指令取代国家所有可能产生冲突的法律条款。成员国有义务将其转换为国家法律。
新旧指令对照表
指令名称 新指令编号 原指令编号 实施日期 各国转换为国家法规的最后期限
民用易爆物品 2014/28/EU 93/15/EEC 2004/57/EC 2016.4.20 2016.4.20
简单压力容器 2014/28/EU 2009/105/EC 2016.4.20 2016.4.19
电磁兼容 2014/30/EU 2004/108/EC 2016.4.20 2016.4.19
非自动衡器 2014/31/EU 2009/23/EC 2016.4.20 2016.4.20
测量仪器 2014/32/EU 2004/22/EC 2016.4.20 2016.4.20
电梯和电梯安全部件 2014/33/EU 95/16/EC 2016.4.20 2016.4.19
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
中的设备和防护系统 2014/34/EU 94/9/EC 2016.4.20 2016.4.20
低电压设备 2014/35/EU 2006/95/EC 2016.4.20 2016.4.20
原有民用易爆物品指令93/15/EEC和2004/57/EC烟火及爆炸物制品标志指令产品范围重叠,故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