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又称为材料安全数据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简称MSDS,在欧洲国家,MSDS亦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 SDS(Safety Data sheet),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1014采用SDS术语,然而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国家则采用MSDS术语。
内容:
国标准协会ANSI以及ISO建议实行的MSDS内容:
Section 1. Chemical Product & Company Information
第一项:化学品名称和制造商信息
Section 2.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第二项:化学组成信息
Section 3. Hazards Identification
第三项:危害信息
Section 4. First Aid Measures
第四项:急救措施
Section 5. Fire Fighting Measures
第五项:消防措施
Section 6.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第六项:泄露应急处理
Section 7. Handling and Storage
第七项:操作和储存
Section 8.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第八项:接触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
Section 9.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第九项:理化特性
Section 10.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第十项: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Section 11.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一项:毒理学信息
Section 12. E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二项:生态学信息
Section 13. Disposal Considerations
第十三项:废弃处置
Section 14. Transport Information
第十四项:运输信息
Section 15. Regulatory Information
第十五项:法规信息
Section 16. Other Information
第十六项:其他信息
作用:
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作为传递产品安全信息的最基础的技术文件,其主要作用体现在:
1. 提供有关化学品的危害信息,保护化学产品使用者
2. 确保安全操作,为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提供技术信息
3. 提供有助于紧急救助和事故应急处理的技术信息
4. 指导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和安全使用
5. 是化学品登记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信息来源
MSDS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MSDS的质量是衡量一个公司实力、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高质量的化学产品配有高质量的MSDS,势必增加更多的商机。让具有国际水平的专家帮你编制,高水准的MSDS对促进贸易的成功很关键,是企业有效的形象宣传,相对来说,费用并不高。
国际:
·GHS《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简称GHS,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按照物质和混合物建立分类物质和混合物的协调准则,即危险分类,包含物质和混合物的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二是建立协调的危险信息公示,包括标签和化学品数据说明书(MSDS/SDS)。该化学品数据说明书需要包括化学物质或混合物的综合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作业场所暴露途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建议及有效识别和降低使用风险的信息等。2013年开始,欧盟、美国、日本、中国等国相继实施GHS。
欧盟
·REACH法规(1907/2006)
当产品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产品供应商需编辑SDS,沿供应链往下向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传递:
1、当物质或配制品根据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被分类为危险品,或者,配制品虽没有被分类为危险品,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关注度物质(SVHC*)或其他危险组分;
2、根据REACH法规附件13的标准,物质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
3、物质由于上述条件之外的原因,被确定为SVHC;
·CLP法规(EC NO. 1272/2008)
CLP法规,中文名《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法规规定,2010年12月1日之后,物质必须按照CLP进行分类,那么产品是物质的SDS必须包含CLP的分类和标签,且保留67/548/EEC附件1中的分类信息(第2部分)。
·67/548/EEC附录Ⅲ
·指令2001/58/EC
·物质分类与标签管理的指令67/548/EEC(即DSD指令)
·混合物的分类标签指令1999/45/EEC(即DPD指令)
中国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旨在对应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并对MSDS/SDS规范做出要求。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00)
该规定于2000年1月1日发布,2000年6月1日实施,旨在使我们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SDS)编写格式和内容尽可能与国际标准一致,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
本标准是为对应《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规范化学品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86)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及品名编号(GB 57-92)
·剧毒物品品名表(GB58-9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6944-86)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
美国
·ANSI Z400.1-2004
中文名危险工业化学品.材料安全数据单的制定。是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制定的关于MSDS格式与编写内容的规定。
·有毒物质控制法案
英文简称,TSCA法案。与欧盟REACH法规相似,旨在对美国市场内流通的化学品进行监管。并对需要提供MSDS的化学品做出规定。
·危险物品运输法
·洁净空气法修正案
·联邦水污染控制法
·联邦环境污染控制法
·毒性物质包装及危险预防法
·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日本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
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是日本唯一导入GHS的法规,并于2010年上追加了MSDS和分类标签有关规定,以规范日本国内MSDS编写及内容要求。
·毒物及剧物取缔法
对日本关于MSDS中物质归类做出规定
·化学物质排出把握管理促进法
英文简称PRTR法,是日本针对化学品MSDS的编写及使用所出台的法律条文。为日本化学品提供了MSDS与安全标签要求与依据。
·消防法
·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质污染防治法
报告编制的难点
除了测试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外,测试化学品的毒理数据费用太高。如果化学品是复合品或掺有添加剂或存在反应副产品,那么编制者就很难对该产品毒理性能做出正确的评估。如果供应商提供的MSDS存在错误或失实,或故意隐瞒有害信息,造成用户的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用户往往要求MSDS的提供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制的MSDS必须符合买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然而不同的国家,甚至同一个国家不同的州(例如:美国)都有自己对MSDS的不同要求。同时一些数据或名录也会经常变化(例如,ACGIH每年一次公布新的接触阈值,NTP每两年一次公布新的致癌物质名录),所以使得编制符合要求的MSDS更为困难。
其它编制
目前国内非危险化学品不需要编制MSDS,但是很多材料在经过多年的使用后才被发现其潜在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很有可能是不可逆转的毒性。另外国外要求几乎所有的化学品都需要MSDS,因此建议企业非危险化学品也做MSDS,以便于将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谨慎抄袭
现在,国内不少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编制MSDS(SDS):一是抄袭国外大公司相同产品的MSDS(SDS);另一种是通过购买少量国外相同产品,从而获得卖方提供MSDS(SDS),然后把它改成自己产品的MSDS(实际上,即使不购买卖方的产品,只要索取,一般外国公司均会提供他们产品的MSDS)。
第一种方法可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相似化学品的毒性数据(LD50)可能相差很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不一样;二是如果网上的MSDS(SDS)是数年以前公布的,那么相应的数据或法规就很有可能已更新。
第二种方法不会存在上述的问题,但是如果你的产品为混合物,一般说来,你很难在国外找到完全相同产品的企业。就算有,卖方产品的有关法律条文不一定符合你买方所在国的要求。